?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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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機構:宛城區自然資源局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宛城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宛城區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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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0377-6302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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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南陽市獨山大道3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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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政編碼:?4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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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郵箱:wcgtxx@163.com?
二、目錄編排體系:南陽市宛城區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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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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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開范圍:宛城區自然資源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有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宛城區自然資源局網站
http://www.paatuvarigal.com/index.html?siteCode=wcqzrzyj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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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開形式?:對于主動公開信息,宛城區自然資源局主要通過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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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開時限?: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宛城區自然資源局將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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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督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通過信函、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宛城區自然資源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