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防控清單
序號 |
違法 風險點 |
風險等級 |
行政 相對人 |
法律依據 |
法律后果 |
違法行為 發生的原因 |
防控措施 |
1 |
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
高風險 |
建設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未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有關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或者批準開工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
行政相對人法治觀念淡薄,對相關法律規定不了解。受經濟利益驅動,片面追求效益而無視國家法律,存在僥幸心理,疏忽大意。 ? |
1、深入工地,深入企業,加強住房建設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 2、加大巡查力度; 3、加大執法人員的法治培訓,規范執法程序,提高服務型行政執法的意識和水平。 |
2 |
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
高風險 |
建設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在驗收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
行政相對人法治觀念淡薄,對相關法律規定不了解。受經濟利益驅動,片面追求效益而無視國家法律,存在僥幸心理,疏忽大意。 ? |
1、深入工地,深入企業,加強住房建設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 2、加大巡查力度; 3、加大執法人員的法治培訓,規范執法程序,提高服務型行政執法的意識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