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南陽市加強審管聯動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工作實施意見》(宛放辦【2022】7號),加快推進“放管服效”改革,著力打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衛健委行政審批服務能力,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效”改革,堅持依法依規、寬進嚴管、公開透明、科學高效的原則,厘清審管邊界,明確審管權責,建立完善事前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和高效聯動機制,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向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發展,為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任務
(一)明確審批職責
1.梳理審批事項清單。宛城區衛健委行政審批科做好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和辦事指南確認工作,對照河南省政務服務基本事項目錄,明確宛城區衛健委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所需要件、流程環節、收費標準等要素,實時公開發布并動態更新。
2.嚴格履行審批職責。宛城區衛健委行政審批科要嚴格按照標準受理政務服務事項,對申請辦理事項中提交要件的填報信息進行審查,在按照規定作出辦理決定的同時,將辦理結果推送至辦理相關業務監管科室。
(二)夯實監管責任
1.梳理監管事項清單。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我委“三定”方案中明確的監管職責,相關業務監管科室全面梳理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監管事項清單,不斷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標準化”和“信息化”水平,保障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履行監管職責。相關業務監管科室在接收到行政審批科辦理結果后,應第一時間聯系服務對象,講解行業規范、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做好監管服務工作。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結果有異議的,或者發現采取虛假承諾、偽造材料或違背承諾等情形的,應及時告知行政審批科對辦理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細化監管舉措。相關業務監管科室負責細化監管措施,加強和規范監管行為,推行信用分類分級監管,落實包容審慎監管,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強審管聯動
1.統一認定審批結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行政審批專用章(含電子印章)與部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業務主管部門不得要求再加蓋本部門公章或者其他印章。
2.強化審管協調配合。相關業務監管科室應支持行政審批科工作,并協助做好與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對接,保證審管聯動工作穩妥推進、規范有序。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各科室要按照“三定”職責,落實相應審批、監管主體責任。行政審批科要加強與相關業務監管科室的工作協同,提高審批效率,保證審批質量。相關業務監管科室要主動加強與行政審批科在審前、審中和審后的工作銜接,做好事中事后監管。
(二)加強監督。暢通公眾舉報受理渠道,鼓勵通過舉報電話、互聯網、投訴信箱等渠道反映在政務服務方面的問題。局紀檢監察室在接到投訴舉報后應及時核實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三)強化責任追究。發現在審批事中事后監管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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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宛城區衛健委審管協同聯動交接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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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