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和對2021年12月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租戶年度審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按照建設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號令)、《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和補貼標準的通知》(宛政辦[2014]51號)、《南陽市宛城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辦法》(宛區政[2015]90號)和關于轉發《南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明確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審核程序的通知》的通知(宛區保安居辦[2016]1號)等相關規定,經本人申請,宛城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審核,游紅娜等844戶申請家庭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示期內均可對公示名單中有問題的人員,向宛城區住房保障運營股辦公室舉報,舉報或反映的情況應實事求是。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按照建設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號令)、《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和補貼標準的通知》(宛政辦[2014]51號)、《南陽市宛城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辦法》(宛區政[2015]90號)和關于轉發《南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明確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審核程序的通知》的通知(宛區保安居辦[2016]1號)等相關規定,游紅娜等844戶申請家庭待其交納租金后進行配租。
聯系電話:0377--60881132
附件:
????保租房、公租房新申請家庭及年審家庭名單公示.xlsx